关于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新沂市  浏览次数:600

关于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的通知

新信用发〔2021〕7号

各信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认真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对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保障个人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安全可控,是维护个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只有在做好保护的前提下,才能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利用,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准确把握信用信息安全和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市信用办重点抓好新沂市市信用信息平台以及信用新沂网站建设,各行业管理部门抓好相关行业信用平台或网站建设,健全平台和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技防能力,对涉及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数据在向公众展示时要做脱敏处理,确保数据安全。要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机制。对个人和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信用新沂市网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异议投诉功能,个人和市场主体对公示的信用信息认为有误的,可以通过异议投诉功能提出异议内容、提交佐证资料,网站管理员要及时处理。对有误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为非主观故意和轻微或一般失信行为的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渠道。在信用新沂网站开设信用修复专栏,明确信用修复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等,开展在线信用修复。同时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同步到信用新沂网站,对信用中国网站修复的信用信息在信用新沂网站同步给予修复,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向信用新沂网站重复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因错误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错误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

市直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务必要将信用信息安全和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工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负有市场监管、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要切实承担行业信用信息安全和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

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