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沂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新沂市  浏览次数:496

关于印发〈新沂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信用发(2021) 9号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新沂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新沂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划、文件,以创建“江苏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目标,按照“重应用、推创新、创示范、显特色”的工作思路,通过 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发展年”活动开展,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力支撑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放管服”改革、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诚信新沂”城市名片,为推动新沂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最前列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载体作用充分发挥;加强信用数据归集管理,精准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失信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重大突破;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广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信用成果应用普遍提高;以“信易贷”为代表的“f言易+”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加强信用宣传和诚信教育,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诚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走在徐州|县市区前列,力争创建成苏北领先的省社会信用建设试点城市。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信息管理,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严格执行国家、省、徐州市编制的信用信息目录清单,抓紧抓实信用数据归集,做到“应归尽归”“应报尽报”,确保数据报送常态化,数据完整率、入库率以及七天公示率等质量指标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年向上报送法人和自然人有效信用信息数据超1千万条。完善和落实“双公示”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率,信息量超30万条。加大市场信用信息采集力度,鼓励信用主体以合法、规范形式向市信用平台提供自身信用信息,并承诺对自主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二)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广泛应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办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苏政办发〔2020〕84号〉文件精神,在首批62个事项全面推行实施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市317个行政事项中推广使用信用承诺。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覆盖面,推动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财政资金安排、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公务员招录等事项中加强信用核查,全年实现审查企业和自然人超6千家(人),出具信用查询报告超1000份。继续扩大第三方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力争全年第三方信用报告使用数量突破700份。(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三)推进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国家层面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引导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指引加强信用管理。推进行业部门根据行业实际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共享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信息。落实《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苏信用发〔2020〕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商贸流通、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 20个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一批分级分类监管文件和工作方案,形成部门联动、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四〉扎实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出台《关于开展我市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规范约束机制和手段,切实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凡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49号〉文件要求的措施,按规定予以修订或废止。(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五)依法依规开展失信奖惩。严格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各行业各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领域范围、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规范、审慎开展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式管理,按照即将下发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省、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依规确定失信惩戒措施,杜绝信用惩戒泛化滥用。进一步推广徐州市联合奖惩信息系统应用,各部门要主动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程序嵌入至部门业务系统,实施业务办理和信用审查双同步,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自动比对、自动提示和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六)深入推进信用+场景应用。深入拓展信用惠民应用。着力推进信用产品和应用场景创新,重点在税务、环保、知识产权、教育、医疗健康、旅游等领域深化“互联网+民生叫言用”惠民便企。大力推进信易贷、信易批、信易行、信易游、信易医、信易阅、信易租等“信易+”场景试点工作,力争实现超10个信用激励场景落地应用,逐步在全市推广应用,增强社会公众信用获得感。 (责任单位:人氏银行新沂支行、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

(七)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应用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要求,全年组织不低于3次“信易贷”推介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省、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力度,加大“信易贷”平台和相关政策、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介,定期梳理报送“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引导各类资源投向优质诚信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快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依托省市“信易贷”平台投放“信易贷”产品,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推广信易贴、信易保等金融产品,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力争2021年全市“信易贷”平台累计信用放款金额超过3亿元,年增长20%以上,覆盖全市4000家企业。(责任单位: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新沂支行、工商联、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各商业银行)

(八)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引领作用。按照省考核办法设定的8大类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对标找差,切实做好全市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做好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地方政府债务、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统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大公职人员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表彰奖励等信息归集,切实推动推动相关部门在公务员招录、调任、两代表一委员评选等工作中依法依规查询信用信息。开展诚信乡镇(街道)创建,择优选择3个乡镇作为试点推广。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公开承诺制度,力口大乡镇(街道)在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领域承诺公开力度,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开展2021年新沂市涉政府失信案件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零涉政府机构失信案件,严控新增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商务局、统计局、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法院、司法局、各镇、街道、经开区、高新区)

(九)深入开展诚信突出问题失信专项治理。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苏文明委〔2020〕19号〉文件精神,联合市文明办在通讯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等11个领域开展诚信突出问题失信专项治理。同时重点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整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经济发展局、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人氏法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新沂支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消防大队、新沂供电公司、政法委、教育局、应急管理局)

(十)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才是升行动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反馈工作。一是按照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重点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监测与失信治理、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负面舆情监测等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完成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结果整改。二是根据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体系要求,做好各相关渠道信息的上报和大数据监测指标相关信息维护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城市信用监测月报、季报,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十一)做好信用管理职业人才培育,才是升信用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开展2021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活动,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我市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企业提供“零距离、点对点”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帮助企业便捷获得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全年新增徐州市级及以上信用管理贯标示范企业不低于10家。完善线下指导+网上修复信用修复机制,指导企业加快信用修复,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举办一期2021年企业信用修复培训班,向企业和社会公众解读信用制度、政策和信用修复相关流程,为企业诚信经营保驾护航。组织各成员单位、信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人员参加全省信用管理师培训班,培养一批具备信用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将信用管理师职业人才培养与信用服务机构、示范企业、信用修复活动相结合,提升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社会知晓度。(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十二)深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一是组织开展“信用让新沂更美好”主题信用宣传月活动,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举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培训班、社会信用条例宣贯及诚信文化进机关活动等政务诚信宣传活动。开展诚信文化进商场活动、诚信建设进企业以及诚信示范街区、示范户评选等商务诚信宣传活动。实施诚信典型专题宣传、诚信文化进校园、诚信文化进医院、诚信文化进社区等社会诚信宣传系列活动。进行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集中公示等司法公信宣传。二是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服务平台,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信用新沂”网站作用,及时宣传报道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动态举措手口典型案例。重点围绕“信易贷”、新型监管和信用立法等主题开展宣传,发布新闻动态量年增长10%。(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调整充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优化联席会议制度,筹建诚信建设促进会。定期召开信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制度建设、数据归集、应用推进等重大事项。

(二)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力口大赋分比重,建立“月度汇报、季度调度、观摩评比、督办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和推进部门“专职分管、专人负责、专项调度”,确保“领导重视、部门重视、社会重视”,将信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保护信用信息安全,维护主体权益。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三级等保定级和安全等保检测。进一步增强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