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新沂市  浏览次数:2117

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政发〔2018〕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马陵山景区管理处,新沂经济开发区,锡沂高新区,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省、徐州市属驻新单位: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15〕21号)、《关于印发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17〕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应用为重点?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抓手,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和标准体系为保障,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建设“诚信新沂”,加快实现“两城一地”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信用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打通“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密切配合?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发挥党委、政府规划引导、组织协调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产业,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化发展。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快完善信用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障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示范引领,推广应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 ·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开展信用建设示范,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政府行政审批、公务员管理、干部提拔、招投标、政府采贿、金融信贷、商贸交易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建体系;两年重应用、推创新;三年创示范、显特色”的思路,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到2020年,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比较健全;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应用平台有效运行;信用承诺、信用核查、信用报告应用制度全面推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服务市场规范有序,信用服务机构公信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四、重点领域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办事公开,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将公开情况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范围。加快建设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责任羊位:政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2.建立政府守信承诺践行机制。加强各级政府自身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守信意识,加强部门问协调,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践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和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各成员羊位)

3.加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诚信管理。完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考录工作中的信用审查,强化岗位承诺和履职监督。完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其信用、奖惩等信息,逐步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培训内容,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规范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职业操守,建立守法诚信、高效廉洁的队伍。(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办、人手土局)

4.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建立涵盖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中介超市等领域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扩大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范围。建设信用管理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推动完善联动奖惩机制。到2020年,招标投标参与主体信用档案完成率达到 100%。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将其作为投标入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责任羊位:政务办、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建筑业服务中心、农委、市各有关单位)

5.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明确镇(街道)、园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权力限制及职责。规范镇(街道)、园区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审计部门要强化对镇(街道)、园区前后届之间经济行为的连续性进行监督。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责任单位:商务局、各镇办、经开区、高新区、市各有关单位)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6.金融领域。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加强金融信用产品的研发推广及应用,健全金融市场客户信用评级和风险评价机制?推广利率、费率与客户信用状况相结合的浮动机制。借助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规范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工作,力口大对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推行金融业诚信公开承诺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将诚信经营纳入内部考核和监督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完善和整合,建立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从事非法集资行业禁入制度,促进金融机构诚信经营及从业人员诚实守信。(责任羊位:金融办、人民银行新沂支行)

7.税务领域。加强诚信纳税宣传,推行诚信纳税承诺制度,建设完善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推行纳税信用信息和其他部门的交换共享。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工作,实施“黑名单”曝光制度?按规定及时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力口大对欠缴税款、欠缴社会保险费、逃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骗税、虚开发票等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联合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国土等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 (责任羊位:税务局)

8.价格领域。开展价格诚信承诺单位信用管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价格承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辅导工作,对价格信用基础条件较好、综合实力较强但在价格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单位,通过培训辅导加以完善。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工作,对申请企业的价格信用能力进行确认。强化价格执法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建立价格诚信信息披露和奖惩制度。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树立价格诚信先进典型。建立价格“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提高价格违法成本。(责任羊位:物价局)

9.质量领域。建立健全质量诚信报告制度、失信“黑名单”披露制度、企业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等。依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完善质量信用记录,评定质量信用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质量信用管理,到 2020年,许可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完成率达到 100%,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0.交通运输领域。采集全市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基础信息,建设交通运输信用管理系统,完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和诚信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鼓励和支持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同时,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各领域和各环节有效应用,切实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1.电子商务领域。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清理相关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信息。开展反炒信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将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推送各有关部门,依法对炒信行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联合惩戒。加强网店产品质量检查,严查价格欺诈,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传销活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打击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销售危险品、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信用评价。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加强快递行业信用管理,强化邮件、快件信息溯源追查。 (责任羊位: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

12.物流领域。切实加强物流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建立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制定监管办法,明确监管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物流企业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有序开放。对物流行业实行分类监管,有效建立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对守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将失信企业列为日常监督、重点监测或抽查的重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事中事后监管成本。 (责任羊位: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3.医药卫生领域。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开展行业信用创建活动。全面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医院和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力口大违法失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处罚力度,建设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用管理系统,搭建统一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药品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平台,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定药品临床使用评价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卫计委、市场监管局)

14.社会保障领域。全面建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婚姻登记、社会保险、彩票、保障性住房等方面诚信制度,建设相关信用管理系统,依法打击各类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公示制度和诚信制度;婚姻登记诚信管理,对当事人隐目前真实婚姻状况,作出虚假声明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的,列入当事人信用记录。 (责任羊位:氏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

15.劳动用工领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劳动保障信用管理系统,制定劳动用工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公示制度等,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劳动守法诚信档案及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力口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 (责任羊位:人社局)

16.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等。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通过数字化的信用数据,客观、直接地显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逐步建立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 2020年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完成率达100%。(责任单位:安监局)

17.教育科研领域。建立健全教育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研究制定教育机构、教育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将教育诚信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实行科研诚信承诺书制度,建设科研项目实施人员和管理咨询人员的科研信用管理系统。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培养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将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纳入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内容。到2020年,教育科研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完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教育局、科技局)

18.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做好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制定各类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建立群众性体育竞赛诚信档案,对各类主体和各单位进行诚信分级与记录。推进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在参加或举办体育赛事方面的运用,打击体育失信违法行为。建立旅游诚信体系框架,构建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推行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投诉和记录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旅游企业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旅游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旅游行业公开度和透明度。(责任单位:文广新体局、旅游局)

19.知识产权领域。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共享,建设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将企业知识产权信用与专利奖、专利质押融资、版权质押融资、银行授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评审挂钩。依法及时公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体局)

20.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推进环境监测、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排污企业建立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和处理等情况的公告制度。建立环保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建设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系统。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消耗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经济委)

21.社会组织领域。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设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制定并落实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制度和分类管理制度,力口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事项的执法查处力度。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到2019年,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完成率达到80%,2020年达到100%。(责任单位:民政局)

22.城市管理领域。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诚信教育活动,制定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设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培育城市管理领域诚信典型,发布诚信行为“红名单”和失信行为“黑名单”。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资源供应、招投标活动、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等活动中,将信用行为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责任羊千立:城管局)

23.物业社区领域。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信用档案,内容包含信用公示、警告、行政处罚、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形成反映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个人综合信用状况的基础数据。构建全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资源的总体架构,规范物业信用数据采集、加工、汇聚、组织、共享、分析、应用等环节,实现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数据全面化、常态化登记更新维护。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优质化同时探索推进业主信用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将居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责任羊位:房产服务中心、市各有关单位)24.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制造和传播不良信息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开曝光。力口大对受网络侵害的被侵权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力口大对违法网络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电信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25.法院公信建设。全面落实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建设执行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提高法院审判和执行透明度。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鼓励诚信交易、倡导互信合作,制裁商业欺诈和这意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引导诚实守信风尚,充分发挥执行威慑力,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联合公安、检察等予以严惩,并通过宣传栏、户外显示屏、网络、电视台、报纸等途径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责任单位:法院)

26.检察公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增强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支持检察系统重点推进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阳光检务”等改革事项,支持检察机关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民事执行活动,特别是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立案的法律监督。 (责任单位:检察院)

27.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创新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加快整合公共安全系统法人和自然人各类有效信用信息资源与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力口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打击力度,力口大公共安全系统信用信息应用,建设交通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并作为消防主体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羊位:公安局)

28.司法行政公信建设。进一步提高看守所、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建立司法执法和相关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建设司法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并加强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

五、重点工作

(一)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完善“三库一网一平台”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贷征信基础数据库,建设“信用新沂网”,启动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公共信用数据库平台建设质量。 (责任单位:信用办、信息中心)

2.鼓励和扶持成员单位建设和完善本部门、本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行业内信用信息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共享。(责任单位:信用办、市各成员单位)

3.推进个人职业信用档案建设。及时完善本部门个人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相关信息;各成员单位凡涉及重点职业人群和特殊性职业人群,全面实现建档制。(责任单位:市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信用体系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信用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3792-2009)确定信用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加强资金、人员和时间投入,分别开展信用信息处理的标准化、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标准化、信用产品应用的标准化和信用核查流程的标准化工作。各单位、各行业也要开展本单位、本行业相关信用标准化研究,确保信用标准跟得上、用得好,为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及社会各界提供实施监督和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信用办、市各成员羊位)

(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

位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法人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和更新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力口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应用力度,在财政补贴、办理资质手续、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守信自律。(责任单位:编办、市各有关单位)

(四)加强镇(街道)、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各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明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本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镇(街道)、园区公开承诺制度,力口大镇(街道)、园区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养老、助残、扶贫、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镇

(街道)、园区绩效考核体系。引导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契约管理、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诚信镇

(街道)、园区、诚信村居(社区)、诚信户创建活动,对信用村,在农业开发、环境整治、集体经济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对信用户,在就业、扶贫、养老等方面予以倾斜,以调动村组农户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镇办、经开区、高新区)

(五)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符合开放条件、信誉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和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的方式,开展主管行业信用评估工作,以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提升信用服务质量。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定期开展执业检查。加强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对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弄虚作假的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予以严厉惩戒,实施行业终身禁入。(责任羊位:信用办、人民银行新沂支行、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六)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建立诚信“红名单”,对守信个人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对守信企业在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信贷融资、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行政监管性惩戒、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按照信用主体的失信严重程度,分别进行信用提醒、诚信约谈和重点监管,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项目立项等方面,依法实施监管和制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及工单督办制度。加强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信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系统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对“老赖”、行贿犯罪、执行案件当事人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在企业任职、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限制。对拒(逃)服兵役行为统一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拒绝、逃避服兵役的青年和拒不承担征兵任务的单位,予以严惩。 (责任单位:信用办、政法委、纪委监委机关、市各成员单位)

(七)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加强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工具,传播“诚信为本”、“守信得益”的正能量。积极组织和拉动主题性社会诚信创建活动、社区诚信活动和行业诚信服务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使诚信文化成为“诚信新沂”的内在要素。开展信用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教育。从中小学德育教育入手,持续做好信用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从小树立“诚信为本”的道德观念。普及和推动不同层面的信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认知水平。发挥政府诚信的表率作用。在政府机关中开展诚信教育3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积极谋划、大力宣传各镇(街道)、园区、各单位构建诚信政府的好做法、好经验,向社会公众传递政府努力打造诚信政府的决心,提高新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加强信用专业人才引进与培育3 支持信用专业人才创业创新。 (责任单位: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广电台、教育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并筹备设立“新沂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建立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信用信息征集、预警、评价、发布、考核等情况,形成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共享、共用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将信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本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建设需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明确职能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信用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同时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征集、准确评估和高效运用。要加强对信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善管理、精业务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要将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对“三库一网一平台”信息基础设施、运维保障、信用产品研发应用、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信用市场培育和专业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领域先行先试,对推广和使用社会信用信息应用项目给予奖励补贴。

(三)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积极开展联合征信与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等,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严格区分公共信息和涉密信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关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四)加强督查考核。健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制度,相关工作列入部门综合绩效考评,列入市对镇(街道)、园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要加强对各部门制度建设、系统建设、数据归集、信用信息应用、行业信用管理等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目标责任,建立“月度汇报、季度调度、观摩评比、督办整改”等相关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