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住建局开展《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384

2021年3月1日起,《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可以依法将公民文明行为信息和不文明行为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为了有效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市民群众了解和遵守《条例》,增强自身文明意识、诚信意识,市住建局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把《条例》学习教育作为党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积极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遵法依法意识。组织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学习,制定培训计划,保证执法人员在较短时间内能够准确理解、执行条例规定,为条例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把条例宣传作为“八五”普法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局属单位组织志愿者到文明城市包挂片区,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讲解政策规定,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培养文明习惯。

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局属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LED电子屏、在公园广场内张贴《条例》、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