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违规企业作出处理

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信用中国  浏览次数:450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官网获悉,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同时,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依法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据工信部11月19日公布的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结果,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涉及车型包含众泰云100(JNJ7000EVX25)、BEIJING-EU5(BJ7000C5D3-BEV)、东风日产轩逸·纯电(DFL7000NAH1BEV)、广汽三菱祺智PHEV(GMC6450BCHEV)、广汽传祺GS4 PHEV(GAC6450CHEVA5E)、广汽本田世锐PHEV(GHA6450NAC5APHEV)、北汽新能源EU300(BJ7000C5E7G-BEV)、比亚迪秦插电式混动版(BYD7150WT5HEV4)、吉利帝豪GSe(HQ7002BEV15)。

  据悉,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切实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