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信用办、市文体广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转发实施文化市场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文体广旅局  浏览次数:170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 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 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近日,新沂市信用办、新沂市文体广旅局、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下一步,针对涉旅失信行为将开展联合惩戒行动,共同建设信用新沂。